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三部门发布《关于本市开展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2024年4月1日正式启动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为期一年。
一、工伤异地就医人员范围
申请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人员范围有三类: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和异地转诊转院的本市参保工伤职工。
这三类工伤职工在完成工伤认定、工伤复发确认、工伤康复申请核准或辅助器具配置确认后,就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二、工伤异地就医办理流程
1、就医前需要先办理工伤异地就医备案
备案办理渠道有线上、线下两种:
线上渠道包括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掌上12333 APP、电子社保卡等全国统一服务入口;
线下渠道是工伤职工参保区的经办机构窗口。
2、在工伤协议机构就医才能结算
异地就医时,参保工伤职工在开通试点的工伤协议机构,发生的无第三方责任住院工伤医疗费用、住院工伤康复费用和辅助器具配置费用可直接结算,无需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三、直接结算备案有效期
本市参保工伤职工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和常驻异地工作就医直接结算的备案有效期为一年,异地转诊转院的备案有效期为六个月。
异地参保工伤职工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备案有效期按当地规定执行。
四、直接结算服务的协议机构
目前本市提供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协议机构有7家,包括3家工伤医疗机构、2家工伤康复机构、2家工伤辅助器具配置机构。
1、医疗机构: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北京博爱医院、北京北亚骨科医院
2、康复机构: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康复医院、北京博爱医院
3、辅助器具配置机构:
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德林义肢矫型器(北京)有限公司
首页
产品
导航
工资查询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