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保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的通知》,自2021年1月起,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0.8%降至9.8%。
一、单位缴费比例降低
2021年1月起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9.8%,较之前降低1个百分点,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缴费负担。
二、个人缴费比例不变
此次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不作调整仍为2%+3,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待遇不降低、医疗保障制度平稳运行。
北京市2021年社保缴费标准(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
提醒:2021年1月基本医疗保险费在2月进行征收,需在2月份征缴期内按时足额缴纳上月基本医疗保险费,确保参保人员待遇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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