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022年,国际环境动荡不安,国内疫情局部发生,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经营和发展处于艰难前行中。
整体经济发展需要国家加大宏观调控的力度,加大对企业兜底的力度,加强政策的协调能力。目前各项政策一波波来袭,这些措施的实施释放了哪些信号呢?
一、延迟退休执行了吗?
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对“十四五”期间养老事业和养老服务作出了全面的规划,同时提出 “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
这又双叒叕明确了会实施延迟退休,另外大家关心延迟退休何时执行?官方文件表述多次提到“十四五”,即2021年至2025年期间落地实施。
比如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从3月1日起只要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同意,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参保人员就可以推迟退休,推迟退休的时间最短不少于一年。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进一步规范企事业单位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有关问题的通知》,主要针对技术型工种能够达到副高级职称以上,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延迟退休,时间上延迟1至3年,一般不超过65岁。
可见部分省份已发布延迟退休的具体措施,这仍是地方性的法规,与全国性延迟退休政策有本质不同。
二、18条促进工业平稳增长政策
2022年2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包括财政税费、金融信贷、保供稳价、投资和外贸外资、用地用能和环境等五大方面18条具体政策。
1、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
中小微企业2022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企业可按季度享受优惠,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按规定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适用政策的中小微企业范围:
一是信息传输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标准为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2亿元以下;
二是房地产开发经营,标准为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亿元以下;
三是其他行业,标准为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
2、延长阶段性税费缓缴政策
2021年四季度实施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延续实施6个月;
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充电设施奖补、车船税减免优惠政策。
3、扩大“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范围
在50%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的适用主体,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全部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一步加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力度。
4、延续降低费率政策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再延续实施一年,政策执行到2023年4月30日。
注:北京市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期间,用人单位(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本市灵活就业人员(含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雇主)缴纳失业保险总体费率均为1%,延续实施至2023年4月30日。
三、43条促进服务业恢复发展政策
2022年2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除了提出所有的服务业行业都可以适用的10项措施,还专门针对受疫情影响重、就业容量大的餐饮、零售、旅游、公路水路铁路运输、民航这五个特殊困难的行业,提出了更有针对性的纾困措施。
服务业一直是受疫情影响最直接、损失相对更大的行业,大部分中小企业运营处于艰难的时期。
1、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
2022年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
2、提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继续实施,对不裁员少裁员的服务业企业,按照一定比例返还失业保险费。
明确规定对中小微企业返还的比例,从现行的60%最高提至90%。
3、加大缓缴社保费力度
允许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结余较多的省份,对服务业中的餐饮、零售、旅游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政策,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申请,经参保地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缓缴,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4、分类实施房租减免政策
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
各地可统筹各类资金,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
5、金融支持政策
2022年引导银行用好2021年两次降低存款准备金率释放的2.2万亿元资金,发挥好货币政策工具的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优先支持困难行业特别是服务业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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